發稿單位:衛生局
發稿時間:113年11月7日16:55
有關議員質詢臺南市審計處查核衛生局食品業務之查核意見部分,首先衛生局持續精進相關檢驗技術並通過認證,包裝飲用水中溴酸鹽檢驗,已於106年11月通過食藥署檢驗認證,又於113年1月通過認證延展,今(113)年已檢驗包裝飲用水溴酸鹽184件,積極為本市食安進行檢驗把關。
其次,食品業者應辦理食品業者登錄始得營業,依照食品業者登錄辦法,食品業者每年度應登錄確認營業項目是否與事實相符,今年度至今已有18,390家完成登錄確認,完成度71.56%(符合中央70%的要求),截至10月中尚有約7千餘未完成本年度確認,而非未登錄之食品業者。衛生局刻正持續通知並協助業者完成登錄確認,以維護食品業者登錄資料完整性。
另,有關衛生管理系統驗證之工廠管理原則,衛生局每月份持續清點應取得驗證工廠,要求儘速執行第二級品管驗證,並持續追蹤驗證進度;另針對轄區內未通過驗證業者業已命限期改正,未改正者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8條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至300萬元以下罰鍰,並持續追蹤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