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稿單位:地政局
發稿時間:114年1月2日16:30(1月3日16:45更新)
永康二王市地重劃內政部都委會於109年3月24日審定都市計畫並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,後續由市府接續辦理市地重劃作業,市地重劃計畫於111年6月內政部原則同意,都市計畫於112年5月發布實施,因文資審議暫停市地重劃核定作業,自111年市地重劃計畫書獲內政部原則同意後已超過2年半,依內政部意見需再將計畫書修正報送內政部核定後,才正式辦理市地重劃作業。
二王基督教墓園墓主家屬於112年2月陳情反映,市府非常重視,並協助提報文資審議,並暫停市地重劃報送作業 ,文資結果於113年12月審議結果為基督教墓園決議不列冊追蹤,審議會也表示,墓園的歷史文化價值,並非僅透過賦予文化資產身份才能彰顯或保存。後續辦理市地重劃作業時,考量墓園的歷史意義與都市發展的平衡,市府後續將在地方說明會持續與民眾溝通,並依法辦理。
惟二王市地重劃因涉及忠孝路拓寬及道路開闢、流浪犬襲擊路人、環境髒亂窳陋,地方人士持續關心並殷切期盼改善環境,市府目前先請永康公所架設圍籬隔絕流浪犬,加強巡查髒亂點,並請民政局評估附近有基督教之納骨塔供安置等短期措施。為永康之未來整體發展,該地區以市地重劃方式整體開發可望改善以上情況。
地政局表示市地重劃非土地徵收,重劃後土地分配在不妨礙重劃之公共設施情況下,以原位次配回予原地主所有,自救會所稱為財團而強行徵收之情事,顯屬誤解。
新聞稿來源:https://www.tainan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13370&s=8714741